山区青年人才现实生活状况亟待关注
——对五峰县青年人才“食、住”问题的调查
□李奉君 饶先华
为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营造“真正重视、真心关怀、真情服务”青年人才的良好氛围,近日,五峰县委人才办调研专班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全县青年人才的生活现状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尽力解决青年人才“食、住”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一、青年人才生活压力大,“食、住”开支偏高。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青年人才引进力度,五年来共引进青年人才171名,青年人才正逐渐成为推动五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青年人才当前在食、住问题上面临着很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全县人才的引进和青年干部的培养,造成青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
房源不足、房价虚高,租房成本大。从调查结果看,乡镇解决较好,除渔洋关镇、采花乡外,均免费提供住房,问题主要集中在县直机关。据房产部门统计,县城现有行政事业单位71家,共有住房1587套,缺房720多套。同时,由于县城区域所限以及回迁尚未实施,近年来没有整体开发商住房,且县城人口在2000年基础上增加了2000多人,致使住房更加紧张,买房或租房困难。据调查,42%的青年人才将住房问题列为生活中最突出的困难。一方面,住房紧张,难以满足青年人才安居之愿。另一方面,租住私房无政策约束,靠市场定价,导致租金虚高。如一事业单位年轻干部租住65M2两居室一套,年租金4500元,占全年工资收入44.8%。据统计,近年来青年人才住房年租金平均3500元,占总收入25%。
同时,现有干部职工租房政策与实际也不相适应,目前可执行政策是五政文[2002]70号文件,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干部职工,到新工作地工作后需要租住住房的,其租金计算办法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五政发[2000]6号)执行,其租金标准依据房屋等级从0.6至2.1元不等。由于该政策是对单位公有住房作的规定,现今绝大部分单位都不存在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与当前市场价格差距很大,缺乏实际操作性。虽然部分单位比照该政策执行,对超出该政策范围的市场价格由单位承担,但存在政策依据性不足,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
公共食堂不足,无生活补贴,伙食费用居高不下。从调查统计结果看,在乡镇,都建有机关食堂,青年人才每餐只需承担2—3元的费用,伙食解决较好。在县直,伙食都由自己解决,由于绝大多数青年人才,不能独立做饭,只能外买就餐,且县城快餐价格较高,3至4人在外面简单吃个快餐要上100元,一个常年在外吃快餐的青年人才,伙食月花销在600元以上,占年收入的50%以上。调查的65名对象中,48人在50%以上(11人为家在县城的青年人才)。一个新参加工作的事业编制青年人才,年工资10032元,租房4000元,伙食费6000元,在解决伙食、住房后工资所剩无几,需要家人支持或向单位借钱急用。今年,在为县建设局引进城市规划专业人才时,2名武汉理工大学的毕业生在将工资待遇和住房、伙食费用进行比较后,认为收入不能满足基本生活开支,于第二天选择了离开。
二、解决青年人才“食、住”问题,应是稳定人才的首要之举。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安居才能乐业”。解决青年人才食住问题是稳定现有青年人才队伍,吸引优秀青年人才的首要之举。通过调查,大家普遍有以下建议,供各级党委、政府参考。
新建或改建一批住房,增加房源,缓解青年人才租房或购房困难。由县房产局牵头,采取政府出资的方式,新建或改造一批政府租赁房或经济适用房,供青年人才居住。在解决租房困难问题上,建议乡镇捆绑基层政权建设、文化站建设、派出所建设等项目资金,在建办公用房时,新建5至10套适合青年人才居住的政府租赁房,供青年人才居住;在县城,建议购买改制企业、搬迁到渔洋关县直部门办公用房,改造一批租赁房,按照公有住房价格租赁给青年人才居住。同时,在政府廉租房中,将部分住房按照低收入家庭的政策租赁给青年人才居住。在解决购房困难问题上,建议在县城和渔洋关镇开发一批经济适用房,或新建青年人才公寓,定向出售给青年人才。青年人才在购买住房时,所在单位要严格按政策落实购房资金补贴,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县房产局在审批流程、贷款抵押上要简化程序,让青年人才买得起房。同时,要探索试行住房货币化政策改革,对没有享受公有住房改革的青年人才实行住房货币化补贴。加大公共食堂建设力度,实行伙食货币化补助。每个乡镇要建好机关食堂,在县委、县政府综合部门分区域集中建设5至6家公共食堂,指定相关单位青年人才在此集中就餐,直至结婚安家。食堂运营可采取机关自身建设或向社会餐馆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机关自身建设食堂要按照成本运营,由享受服务的相关单位提供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派专人负责管理,对卫生、膳食搭配等进行监督,让青年人才放心用餐;对购买服务的社会餐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伙食价格进行明确,让伙食物有所值,对在此就餐的青年人才实行伙食定额补助,让青年人才吃得起饭,有“家”的归属感。
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明确要求用人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青年人才“食、住”困难。建议从2010年起,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对新进人才给予500元以上安家费用,每月100元生活补助,免费提供3年住房作为过渡期,全县紧缺专业技术型人才每月享受200元专项津贴,享受期为5年,鼓励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到五峰建功立业。
可喜的是,在解决青年人才食宿问题上,不少乡镇和县直部门也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绝大部分乡镇建有机关食堂,对青年人才进行伙食补贴,免费提供住房或补贴。湾潭镇、牛庄乡出台《关于加强对新进大学生等人才培养的暂行规定》,对新进机关人才给予1000元安家费用,每月80元生活补贴,免费提供住房直至结婚安家,非五峰籍人员每年安排两次探亲假,报销往返车费。付家堰乡新建10套公有住房,免费提供给青年人才居住。县农业局免费为青年人才提供1年住房作为过渡期,这些做法值得各单位学习借鉴。
(作者单位: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