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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4-03-15   来源:秭归县委组织部

  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因素,推进社会治理,关键在党,重心在基层。要坚持把加强党建引领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根本路径,深化“党建引领+”体系建设,注重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优势,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深化“党建引领+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党肌体的“神经末梢”,是党执政大厦的地基。要深入推进党的组织全面覆盖、党的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融合,开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将党的组织有效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确保业务工作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要完善党员议事会、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形成“组织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党群议事、调解工作方式,将基层党建工作与网格服务、社会治理、文化活动等结合起来,构建起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深化“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推进基层居民自治是持续深化基层治理体系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的工作载体。要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治理体系,总结推广“大院长”“小物管”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村(社区)居民议事会和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组织,引导居民共同制定自治章程、自治公约,深化议事协商机制,针对重大事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协商议事会,推动责任落实。

  深化“党建引领+平安建设”。要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引领平安建设的新路径、新模式,常态化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先锋形象”活动,形成“网格吹哨、马上就到”的响应机制和“网格发令、先锋接令”的行动路径。通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力,逐步形成以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深入群众家中、田间地头进行走访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处理村民矛盾纠纷,做好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是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作者:田路

  单位:秭归县梅家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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