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政之道,首在政绩观。”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干部身上的具体体现,是衡量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一把标尺。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到干部个人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推动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组织部门还需在教育培训、树立导向、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好关键作用,让更多干部能立足岗位、踏踏实实,创造经得起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加强教育培训,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强了,才能摒弃私心杂念,政绩观才能不出偏差。要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做到心中有方向、道路不偏航。要将政绩观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之中,教育引导干部真正理解“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的问题,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以正确的政绩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
坚持选贤任能,树立正确导向。选人用人导向对政绩观具有重要影响,用什么样的人就是倡导什么样的政绩观。要严格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突出实干实绩实效,大力选拔坚持人民至上、为民造福,坚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干部。要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突出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守正与创新的关系、潜绩与显绩的关系,真正把既有本事又干实事、既有政绩又有政声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决不用那些搞虚假政绩、泡沫政绩、门面政绩的干部,树牢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的鲜明导向。
严管厚爱结合,强化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是推动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共享运用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统计、信访、巡视等干部监督信息,综合运用好各类监督检查成果,全面检视干部政绩观情况,对于不顾发展规律片面追求政绩的,坚决予以调整和处理,着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问题。同时,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细化完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积极稳妥使用受处理处分期满、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着力营造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干部心无旁骛干事创业、干出实绩。
作者:屈春晖
单位:秭归县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