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反腐力度的不断增大,老百姓对清除“身边的腐败”的呼声也日益强烈。“雁过拔毛”式的“微权力”滥用也引起了老百姓的关注。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对“小腐败”姑息纵容,就会产生“一窗不补,百窗必破”的“破窗效应”。亮剑“微腐败”,用好监督“放大镜”是突破口。
要用好基层制度监督的“放大镜”。聚焦“微权力”,亮剑“微腐败”,为基层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就在当下,急要各方协调努力,密切配合。重点要引领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廉政教育,引导基层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从根源上解决“微腐败”问题。不断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从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项入手,建立健全自治组织的体制机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查处“微腐败”,坚决惩治杜绝“微腐败”行为发生。
要用好部门联动监督的“放大镜”。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是治理基层“微腐败”问题的关键所在。紧盯基层干部“微权力”,就要组织区财政、审计、农业、教育、税务、林业、水利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是否存在“小官贪腐”,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违反规定处置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问题,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问题;基层执法、监管等领域权钱交易、行贿受贿问题等,确保监督无死角。
要用好群众监督的“放大镜”。要充分发挥基层监察信息员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监察信息员业务素养,指导基层制定好相关制度,确保村级纪检工作有规可循。要善用群众“放大镜”,聚焦基层“微权力”,明确低保、五保、扶贫卡、危房改造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办事流程图,划出干部权力边界,列出“微权力”监督榜,实现基层管理透明,让“微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作者单位 远安县旧县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