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快查快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换届办〔2016〕5号
各县(市、区)委:
现将《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快查快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要高度重视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快查快办工作,深入落实全市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宜昌市市县乡领导班子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快查快办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鄂组发〔2016〕2号)精神,深入落实全市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现就建立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快查快办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原则和“零容忍”态度,从快从严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通过整合执纪、执法、监督部门力量,建立快速反应、精准发力、抓住现行、果断处置工作机制,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处理一起,实现案件受理率100%、案件查核率100%、案件处理率100%,争取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避免发酵蔓延,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机制
(一)组建专班。在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组下设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以下简称“专门查核组”),成员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在换届期间相对固定工作。专门查核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晰、情节严重的举报进行直接查核,对查处不及时、不到位的地方进行督办。必要时,从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以及统战、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查核组开展工作。
(二)立项调查。换届工作启动之后,由专门查核组统一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信访举报,并建立专门台账,逐一受理登记信访举报问题。专门查核组对纳入台账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甄别,对线索比较清晰、情节比较严重或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问题,报经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组同意,进行立项调查。凡通过“12380”举报平台反映的问题,一般应在半个工作日立项;凡通过考察组、巡察组、督导组反映的问题,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立项;凡通过纪检机关、检察、信访等部门以及下级单位转交的问题,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立项。立项调查问题一律实行台账管理,统一编号,办结销号。
(三)限时查核。专门查核组对立项调查问题,一般应在立项当日制定查核工作方案,迅速派出查核小组开展调查,每个查核小组组成人员应不少于2人。查核小组采取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函询当事人等方式,对立项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必要时,报经换届风气监督小组同意,可以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建联合查核组,采用经济责任审计、与下级联合办案、技术侦查等方式,进行深度查核。立项调查案件必须快速反应、及时查核,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查核工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必须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完成查核任务。
(四)形成报告。查核工作完成后,一般应在1到2天形成调查报告,情况比较复杂的不超过3天。调查报告主要由被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4部分组成,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客观准确、事实清晰、言简意赅、结论明确。调查报告应附相关书证材料,采取特殊方法取证的,应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调查报告应逐级送审,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背书,送专门查核组组长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组组长审签。凡经查实且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案件,经换届风气监督组综合研判后,报请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签。
(五)快速处理。严格按照 “九个严禁”的违纪情形和“九个一律”处理标准,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经查实的一律从快从严处理。对违反组织原则的行为,由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组提出处理建议,报经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组织处理;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由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组移交市纪委研究处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纪律处分。对查实案件实行“两专”通报:首个查办的案件,在一定范围实行专案通报;性质严重、影响范围大的案件,实行会议专题通报。
三、保障措施
将违反换届纪律查核工作经费纳入换届工作经费统筹安排,切实保障专门查核组和联合核查组在车辆、办公设备以及出差等方面费用,优先保障调查取证设备采购,努力提高查核工作效率。
四、纪律要求
专门查核组和联合查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对查核工作敷衍塞责、不准在查核工作中舞弊包庇、不准接受被调查对象的接待和礼金礼品、不准借查核之机谋取私利或托办私事,不准未经批准单独行动、不准擅自泄露查核情况。
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组成员名单
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鄂组发〔2016〕2号)有关“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建立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的精神,结合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行动方案》有关“督促指导各级组织部门与纪检、检察、公安等机关建立联合查核机制”的要求,现就换届问题专门查核组和联合查核组组成如下:
一、专门查核组
组 长:杨发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副组长:李 达 市委组织部正县级组织员
易红武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孙维重 市委组织部干部举报中心主任
裴 俊 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邵懿博 市委组织部干部举报中心副主任、主任科员
周 俊 市纪委组织部副科长
二、联合查核组
以专门查核组成员为基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以及统战、政法、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根据查核工作需要参加联合查核组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