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以及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按照强基固本的总要求,务本务实,坚持不懈,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为抓手,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推进转型升级,突出示范引领,全面激发活力,整体提升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按照“认真、严格、深刻、实效”要求,组织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安排部署,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五年规划》,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完善服务体系。按照全面覆盖、改进设置、创新机制、优化服务的要求,完善以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社区)服务站、中心户服务点为基础的五级服务网络。适应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变化和需求,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组织提供服务。
3.建强服务队伍。按照“选优、育强、聚能、引智”的思路,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队伍建设,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实施党员“双育计划”,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分类构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服务平台。发挥以党组织为核心,工、青、妇为纽带,党员为骨干,社会志愿者为主体的组织力量优势,广泛聚集社会力量服务发展、服务群众。
4.优化服务机制。注重把基层党组织工作、党员活动与发展需求结合起来,与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乡镇干部到村包村挂点和任职挂职制度。深化“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党员“帮你工作室”、“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第一书记”、“我为群众(职工)办件事”、“阳光家园”等服务载体,着力构建高效管用的常态化、长效性服务群众机制。
5.强化服务保障。指导各地建好用好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健全村(居)干部待遇稳定增长机制。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公务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力度。
三、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
6.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集中地组建党组织的力度,推行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自然村落做法。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精心组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深化“第一书记”选派管理工作,实现选派全覆盖、管理无缝隙。依托省级示范培训基地完成省市级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任务,指导县级开展全员培训。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推动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7.构建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推广建立网格党支部、项目党支部、楼宇党支部、活动团队党支部(党小组)以及各类“微”组织。深化学习推广百步亭社区党建工作法,打造一批示范社区。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三认一评”(认岗位、认亲人、认难题,接受评议)活动。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稳定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出台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和轮值主席制,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辖区单位共驻共建,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一体化社区党建工作格局。
8.加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度。督促各地抓好“双强六好”创建活动。指导各地继续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实行组建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强化向非公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第一书记”力度。加强和改进开发区(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区域化党建工作水平。
9. 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领域党建工作。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完善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党组(党委)抓行业系统党建工作责任。以推广安琪集团党建工作经验为契机,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0.深入开展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和试点工作。组织各地各系统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分层分领域培育和树立一批各具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示范带和示范片。对申报省级基层党建示范县(市、区)、示范基层党组织进行备案管理,加强跟踪指导,全市争创省级示范点100个。围绕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分层分类开展试点探索工作。适时分领域召开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或交流研讨会。
四、坚持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11.加强发展党员宏观调控工作。继续实施《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推行发展党员对号登记制,规范建立发展党员台账,严格控制全市党员净增比例。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试点,各县(市、区)选择一定数量的基层党组织开展试点,研究制定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深入实施党员“双育”计划,分类构建服务平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2.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加强群众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实施党员“双育”计划。提高“三会一课”规范化水平,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推行设岗定责、星级管理和志愿服务等制度,注重发挥无职党员作用。健全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在城区设置“流动党员之家”,重点抓好身边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
13.加强党内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行宜都市、龙泉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提高党代会常任制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研究落实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研究出台党代会代表提案提议等制度。依托村和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基层组织活动阵地和其他公共场所,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建设。
五、健全“三级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14. 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加大《关于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动机制的意见》(鄂办发〔2013〕29号)文件精神学习贯彻力度。年初抓好各级党委书记公开承诺,实行逐级备案。下半年组织县市区委书记进行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接受评议。指导各地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自查考评工作,年底进行集中抽查考评。督促县、乡党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
15. 统筹推动各领域资源向基层倾斜。树立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上下联动,整合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下沉服务资源,形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