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2013—2017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鄂办发〔2013〕17号)要求,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为主要任务,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方向,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群众满意,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务本务实、改革创新。
(三)目标要求。按照“四个一流”要求,以“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实现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转移、工作方式转变,实现基层党组织服务体系、服务功能、骨干队伍、制度规范、激励保障和责任机制的“六个优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市8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标准,分层分领域培育和树立一批各具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成交通主干道示范带、主城区和城市新区及园区示范片,打造一批具有宜昌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围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和服务功能,以引领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关爱农村特殊群体为主要任务,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
1、全面推进乡镇党委建设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健全和规范乡镇内设机构及所辖站、办、所党组织。深入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健全乡镇党委议事决策、工作运行和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等机制,切实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建好乡镇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岗位在村、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实行乡镇党代会提案制,建立乡镇党代表工作室。
2、着力加强村党组织建设
(1)健全组织体系。按照村党组织线、村民自治组织线、产业发展线分类运行模式,构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群团组织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补充的村域一体党建工作格局。在以行政村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创新组织设置方式,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集中地组建党组织的力度。推行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自然村落的做法,探索经济强村与弱村、人口大村与小村、行政村与辖区企业联建党组织的模式。积极探索优化农村社区党建工作。
(2)建强服务队伍。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标准,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注重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村内能人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确保农村党组织书记每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强化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及时调整不称职村党组织书记。进一步提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效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党员“双育”计划,做好农村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推行设岗定责、星级管理和志愿服务等制度,注重发挥农村无职党员作用。加强农村外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推进党员“创业致富计划”。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每村每年至少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两年内有1-2名发展对象。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推行村干部助理制度,注重从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实用人才、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村级后备干部,注重把农村网格管理员作为村“两委”班子的后备力量,每个村后备干部不少于3名。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工作,到2017年每个县(市、区)选拔3-5名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和“创业富民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
(3)拓展服务内容。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因地制宜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依托“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远程教育、农家书屋等平台,为农民提供科技咨询、市场信息等服务。延伸政府公共服务,完善村级便民服务站(室),建立网上服务平台,开展代理代办服务,努力做到村民办事不出村。深化党内关爱服务,推行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承诺制,建立关爱理事会、党员互助会等服务平台,重点为留守妇女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提供关爱服务。规范村民自治服务。开展志愿服务,建立以农村党员和农村能人为主体的农村志愿者队伍。
(4)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经常性联系群众机制,推行党代表和党员联系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值班、党群联系卡和民情日记等做法,实行组团式包组联户,确保每年能普遍走访一次村民家庭,经常走访困难家庭。创新服务群众机制,完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级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五务合一”。依托自然村落、党员中心户、农村商铺等,灵活设置党群服务站,延伸服务手臂。大力推行“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支部会开在群众家”、“阳光家园”等模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 “两推一选”,逐步扩大“公推直选”范围。全面推行“五议五公开”,深入开展群众“说事”、“议事恳谈”活动,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党员等制度。健全组织动员机制,坚持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群众开展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教育,注重把党建工作融入到群众日常活动中。完善产业发展机制,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和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培植5-10个党员“双建双带”示范基地,树立一批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产业发展标兵。强化保障激励机制,将农村党建工作经费、党员活动经费、村干部报酬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村级办公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每村每年不低于2万元。村主职干部年工作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5倍,村副职干部年工作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按全市平均水平掌握。继续实行财政对在职村主职干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贴的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对村副职干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贴。建立市县两级财政列支村级组织服务村民专项资金制度。加大从优秀村“两委”班子成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
(二)街道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围绕促进社区发展及文明和谐,落实“三有一化”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主城区、县城和县域中心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深入推广百步亭社区党建工作法。以优化服务、创新管理、引领文化、促进和谐为主要任务,建设街道社区服务型党组织。
1、全面推进街道党(工)委建设
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要求,以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为重点,健全和规范街道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重点,选好配强街道领导班子,建好街道干部队伍。健全“岗位在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普遍实行街道“大工委”,将辖区部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吸纳为党工委兼职委员。推行轮值主席制。
2、着力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1)健全组织体系。按照社区党组织线、社区居民自治线、社区共建线分类运行模式,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扎实推进社区服务型党组织体系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推广建立社区网格党支部、项目党支部、楼宇党支部、活动团队党支部(党小组)。推行社区“大党委”,注重吸纳辖区单位、居民中党员兼任委员。建立和完善区域共建制度,促进社区与辖区单位党组织资源整合、联动共建、共驻共荣。推行社区党组织与自治组织成员等交叉任职。注重选派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第一书记”。适应新型城镇化需要,加强村转社区党建工作。
(2)建强服务队伍。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社会治理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要求,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优秀党员居民中选拔党组织书记,鼓励辖区单位优秀党员干部、退休干部、老党务工作者、老教师等回社区任职。以定岗位目标、定工作报酬、定考核奖励为重点,加强社区“两委”班子的考核管理。确保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大社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不断优化社区党员队伍结构。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对社区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大力推行设岗争星等活动,注重发挥无职党员作用。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以“职业化、专业化”为方向,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录用等形式,把高校毕业生、改制企业干部、复转军人等吸纳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实施“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抓好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不断规范网格管理员职责,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培养提高网格管理员工作能力与水平,为社区“两委”班子储备后备力量。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社区居民构成,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一支由自管党员、在职党员、“两代表一委员”、专业技术人员、团员青年等为骨干的稳定的社区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制度,激发志愿服务内在活力。
(3)拓展服务内容。深化党组织关爱服务,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开办“爱心小课桌”、开展“志?能”激发关爱活动、创办“阳光家园”等,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城市新市民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注重对流动党员的服务,加强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延伸政府公共服务,将政务服务延伸到社区、网格,统筹整合各项公共资源,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规范居民自治服务,增强居民主体意识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志愿者进社区,定时定点开展医疗、司法、就业等专业化志愿服务及共建志愿服务。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开展市场化便民服务。
(4)健全服务机制。建立直接联系群众机制,推行社区干部、党员经常走访居民群众制度。依托网格管理员做好联系群众工作。创新服务群众机制,大力推广党员“帮你”工作室、党代表工作室、“支部会开在群众家”、党群互助站等模式。以开展智慧社区建设为契机,不断优化“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党员QQ群等党建信息平台,加快社区党建工作信息化进程。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五议五公开”、“六步议事”、党务居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组织动员机制,坚持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注重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居民群众日常活动中。着力把党员培养成社区文化活动骨干。健全共建联动机制,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会组织协助、其它社会力量参与的服务新格局。依托社区党建共建网络,开展社区和辖区单位“双向”服务。定期召开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建立完善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报到制度和在职党员社区表现情况向工作单位反馈制度。强化保障激励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11〕26号)和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的意见》(鄂组通〔2010〕97号)要求,认真落实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每百户配套2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的规定,确保社区组织办公活动场所不低于500平方米,逐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等配套设施,满足服务居民的需要。社区工作和党员活动经费、人员报酬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社区其他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由各区(市、县)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统筹解决,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加大从优秀社区“两委”成员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
(三)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先进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完成中心任务和健康发展为主要任务,以“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建设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型党组织。
1、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登记管理,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理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和管理体制,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全面推进以组织联设、队伍联管、活动联办、制度联建、保障联筹和党建工作区域化为主要内容的“五联一化”模式,着力构建开发区(园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依托开发区(园区)党(工)委,抓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党组织,推进专业市场、商务楼宇、商业街区等区域化党建工作,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党组织组建力度;依托各级工商联组织,抓好会员企业党建工作;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抓好行业党建工作。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对条件不具备、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建立群团组织,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2、建强服务队伍。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采取组织推荐、社会公开招聘等形式,择优选拔党组织书记,提倡不是企业出资人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会主席,注重把党员出资人和经营骨干培养成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群众报告工作以及述职评议等制度。研究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注重建立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实现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第一书记”全覆盖。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党组织书记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注重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都有党员的目标。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党内组织活动制度,引导党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发挥积极作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强企业出资人队伍建设,各级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共同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企业出资人关心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施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育工程。积极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对企业出资人的评先选优、政治安排,要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地方工会组织的意见。加强群团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健全群团组织体系。积极从企业群团骨干、技术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3、拓展服务内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探索开放式党组织活动方式,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对困难党员、职工开展关爱服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先进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企村(社区)共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4、完善服务机制。完善联系服务职工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班子经常性联系服务职工制度,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和生产生活状况。引导企业出资人关心关爱职工,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稳步增长机制。加大对职工的非生产性投入,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广“工业园区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规范民主管理机制,健全企业厂务、党务公开机制,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不断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管理层双向进入、生产经营和党建工作双向互动、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等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保障制度。推荐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按照不低于职工年度工资总额5‰的比例税前列支。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四)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加强理论武装、提高能力素质、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建设机关服务型党组织。
1、健全组织体系。按照有利于开展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原则,根据党员人数,合理设置机关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党组织动态覆盖。同步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市、县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要逐级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机关党建新格局。
2、建强服务队伍。机关单位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5天。结合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对机关党组织书记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严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开展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和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3、拓展服务内容。突出服务发展,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抓工作、谋发展上来,增强党员干部心系发展、干事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党建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扎实服务基层,组织机关党组织与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服务,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联互促。建立健全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组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政策法规宣传、文明创建、治安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困难党员、退休党员、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完善服务机制。完善直接联系群众机制,深化选派“第一书记”、党员干部挂职锻炼等活动。建立机关结对联系农村(社区)、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居民群众制度。创新服务群众机制,推行机关窗口“一站式”服务,严格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政风行风热线”等特色服务品牌。深入开展争创“五型”机关和群众满意机关、文明单位(行业)活动。扎实开展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规范民主管理机制,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稳步推行党组织“公推直选”制度。按期召开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评议活动,改进机关党员思想教育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党内监督。强化保障激励机制。健全机关党务工作机构,配强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其中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干部职工总数的1%-2%配备。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按照规范适用、功能完备的要求,完善机关党组织活动场所。
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为重点,建设事业单位服务型党组织。
大中专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院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立足科教优势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实际,以引领院校办学方向、培养合格人才、服务社会发展、推动文化传承创新为主要任务,建设大中专院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五)国有企业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围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以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队伍、党务工作者队伍、党员队伍、人才队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设国有企业服务型党组织。
1、健全组织体系。坚持新建企业与建立党组织同步、调整企业组织机构与健全党的组织同步,根据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党员人数,积极推进在项目、车间、工地建立党的组织,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原则,理顺新建企业和企业内部党组织隶属关系。
2、建强服务队伍。深入开展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坚持和完善企业党组织成员与经营者、管理者“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等关键环节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双经历、复合型”的要求,注重从企业党员管理骨干和一线岗位能手中选拔基层党组织书记或党务工作者。健全党务工作者分层分类培训机制,每年对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轮训一遍。加强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创新企业党组织活动载体和方式,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巾帼建功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双岗双号”联创活动。加强企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分级对党员普遍培训一遍。加强对劳务派遣工党员、农民工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等各类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注重从生产经营一线优秀职工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中发展党员。加强企业人才队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
3、拓展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扎实开展企业党组织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职工意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建设和谐企业。开展学理论、学政策、学科学、学技能活动,实施“党员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提升企业党员职工的学习力、创新力和执行力。引导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4、完善服务机制。建立直接联系职工机制,完善党员干部联系部门(班组)、党员联系职工群众制度。创新服务职工机制,充分利用企业党建信息平台、职工之家、党员QQ群等服务平台,为广大职工提供贴心周到服务。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行厂务党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深化共建机制,与辖区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和共驻共建活动。强化保障激励机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党务工作,企业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配备。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落实党建活动经费,列入企业年度预算。探索建立基层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制度,落实有关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企业党委建立党员职工活动中心,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室。
(六)社会组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按照条块结合、重点突出,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治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主要任务,建设社会组织服务型党组织。
1、健全组织体系。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推进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对暂不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采取属地管理、业务主管部门、登记机关或行业协会管理等方式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探索建立条块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党组织作用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以律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为重点,抓好社会组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示范工作。
2、建强服务队伍。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倡导符合条件的党员出资人(合伙人)或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注重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以社会组织业务骨干为重点,加大党员发展力度,注重把符合条件的出资人(合伙人)培养成党员。开展社会组织党员挂牌上岗、服务承诺、示范岗创建等活动,认真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3、拓展服务内容。加强会员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畅通会员职工诉求表达渠道,维护会员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行业优势,探索开展业余、小型、分散、务实、开放的党组织活动方式。组织党员带头开展进企业、促发展,进农村、促增收,进社区、促和谐等“三进三促”活动,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推动社会组织积极承担政府转移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双向互动机制,健全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重要会议、党组织与管理层沟通协商等制度,保障党组织书记进入决策机构,为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提供组织保证。建立联系服务群众机制,鼓励和引导行业党员参与政府决策咨询和社会公益等活动。建立健全结对帮扶机制。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完善组织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采取按不低于员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列支、业务主管部门拨付、党费返还或以奖代补等途径,落实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内部自律管理制度,推行社会组织公开承诺,提升社会公信力。
三、组织领导
(一)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行业系统分工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动机制的意见》(鄂办发〔2013〕29号)文件精神,强化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注重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基础作用。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公开承诺、督查反馈等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村联动工作机制。
(二)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特点,突出分类指导,加强基层党组织经常性分类定级工作,建立健全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一类党组织,着力打造示范样板,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对二类党组织,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组织建设质量;对三类党组织,通过结对共建、联点帮扶等方式,促进转化升级、推动整体提高。加强对各级党建联系点工作的指导。
(三)坚持探索创新。紧紧围绕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战略布局,推进新形势下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片、带)建设,探索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新格局、新途径。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基层党建工作规律,破解基层党建热点难点问题。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及时总结推广一批贴近群众、富有特色、务实有效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注重选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市、区)委和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具体办法,每年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考评。市委每年对各地各单位实施规划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考评。基层党建考评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和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力、年度考评靠后的单位,分层次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