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远安县人才政策真是好,谢谢你们。”新入职远安县职教中心仅3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张周萌,拿着刚刚领取的远安县“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激动地说。5月18日,张周萌从远安县住建局房产管理股领取了一张面值5万元的“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并凭此券向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接抵扣了5万元购房合同首付款。这是该县“1+5”人才政策出台后,发出的首张“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2022年1月,远安县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打造人才创新创业高地的实施意见》,明确自2022年1月25日后,在远安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3年内,在县内无自有产权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购买县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专)科生,分别可享受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贴金额。
为让引进人才方便快捷地享受“真金白银”的人才安居政策,该县还制定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领操作细则》,由组织部门会同住建、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部门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联动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开展人才认定、资格审核、房产查询、申领发放等工作联动,确保人才“只进一次门”便能申领“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营造了优良的人才安居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
目前,远安县住建局正在进一步优化申领发放流程,不断缩短工作时间,以有效提升远安县人才安居政策落实质效。(通讯员崔博文、向琼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