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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2-05-07   来源:三峡日报

  4月29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宜昌市《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使用及兑付流程》有调整,享受面拓展至2021年6月1日后宜昌新引进且完成认定的B至F类人才,兑付申请随时受理,补贴资金直达个人账户。

  2021年,宜昌市发布“1+4”人才政策,为新引进的分类人才提供5万至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已审核发放“购房首付款补贴券”116张,补贴资金699万元。

  政策调整后,分类人才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其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的,于2021年6月1日后在宜昌城区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市场上其他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首付款补贴。

  申请通道为微信小程序“宜才码”。分类人才通过系统领取“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部门提交“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领款单,申请兑付。市住建部门在收到兑付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分类人才市民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兑付过程中,提交的资料也进一步简化。在“宜才码”申请“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时,提交了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兑付时不必重复提交。

  申请人限领一次“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人才及其配偶均符合安居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其中一人享受人才安居政策。人才享受“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安居政策并取得不动产权的,不再享受新就业毕业生安居政策。

  人才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前,申请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需经市住建部门审核同意,并退回兑付的补贴资金。(记者 韩非 通讯员 叶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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