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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八大机制促进干部担当有为
发布时间:2015-09-14   来源:中共夷陵区委组织部

  夷陵区出台《关于实行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管理 促进干部担当有为的实施意见》,建立“八大机制”促进干部担当有为,营造敢作为、有担当,能者上、庸者下的政风生态。

  一是挂牌督办机制。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依照职责任务和分管工作,实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由区级领导挂牌,负责总牵头、总协调、总督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政务督查室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定期跟踪督办,向区委区政府反馈情况。区委巡查办负责不定期采取民意调查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落实不力的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事项进行专项巡查,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公示排名机制。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政务督查室牵头,对财政、招商、投资、工业、商贸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月一排名,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一月一公示,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完成进度一月一通报。没有完成时间进度,且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和单位(部门),由区委办公室提供名单,区委组织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适时提醒。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各乡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约谈。

  三是亮牌惩戒机制。区委办公室对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半年完成不力,且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责令班子集体向区委作出书面说明。“黄牌”警告后,工作没有起色,年底仍然不能完成全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予以“红牌”惩戒,提请区委进行组织调整。

  四是正向激励机制。把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相挂钩。对在年度目标分类考核中排名靠前单位在评选红旗单位时优先,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符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条件的,当年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符合嘉奖和记三等功条件的,予以嘉奖或记功。对连续两年考核进入前三名,或单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且符合干部任用基本条件的单位负责人和有功个人,纳入优秀后备干部库,重点跟踪培养,优先提拔重用。

  五是奖优罚劣机制。年度目标考核奖励资金在规定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奖优罚劣、差额发放。将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总额的50%由区委、区政府整体统筹,统一考核兑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总额剩余的50%以及文明单位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等由各单位制定考核办法,根据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兑现到人。党建工作考核按相关规定考核兑现。

  六是离岗培训机制。区“四大家”领导、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根据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亮牌惩戒情况、区纪委(监察局)查处干部情况、区治庸办问责情况以及综合干部日常表现,定期向区委提交有位不为、不严不实干部的建议人选,经区委组织部甄别和筛选,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集中开展为期两周的离岗培训。教育培训期间,学员要深入开展工作反思和问题剖析,列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清单,并作出整改承诺,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培训返岗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半年,观察使用。

  七是落后退出机制。对没有完成时间进度,且连续两个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排名末位的;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启动问责程序,采取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实行问责处理。对全年被约谈两次以上、受到“红牌”惩戒或离岗培训后,仍然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考核鉴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采取转岗、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组织调整。

  八是担当容错机制。对干事担当,非主观故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符合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经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调查核实,区委研究同意后,允许免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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