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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深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5   来源:中共长阳县委组织部

  被确定为中组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纪实试点以来,长阳县逐步探索形成“同程并轨、主体多元、痕迹管理、责任明晰”的全过程纪实模式。

  坚持纪实工作和选任工作同程并轨,实行选任环节准入制。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纪实试行办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创新编制了全过程纪实套表。在工作中,依据《办法》,把流程图和纪实表对应起来,参与每一环节纪实的工作人员根据表格要求,进行实时监督和动态纪实。

  坚持纪实主体多元,整合选任工作纪实监督力量。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作为纪实工作的主体,使全过程纪实主体多元化。在动议和个别征求意见环节中,组织部长或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就是纪实工作的主体;在民主推荐环节中,民主推荐工作的组织者负责民主推荐工作纪实;在考察工作环节中,考察组长是全程参与者,也是对考察工作纪实的责任主体。

  坚持痕迹管理,合理界定纪实内容。按照“一事一记、突出重点、追责有据”原则,对选任工作五个关键环节,记录工作开展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并规范纪实内容,将纪实内容分为选任工作流程纪实、干部基本信息纪实、对选任工作特殊情况的专项纪实。

  坚持责任明晰,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在纪实过程中,坚持一事一记,即时客观反映选任工作整个流程和各事项;坚持见事见人,如实记载选任工作每个环节和各个事项的组织者、执行者和记录人;坚持权责明晰,实事求是地反映选任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履职履责情况,做到人事统一、权责一致、边际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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