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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 | 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26   来源:远安县委组织部

  近日,远安县在全县102个村全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划边界、晒权力、强监督,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夯实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这本‘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就是我们村民、村干部办事的操作指南,有了它,村民来找我们办事,对照手册一看,事情怎么办一目了然。这既是对我们村干部负责,也能够让村民明明白白。”木瓜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崔敏如此评价“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一直以来,村级事务相关政策规定分散在各类文件中,不成体系,村干部不熟悉、村民不清楚,导致基层权力边界不清晰、运行程序不规范、部分村干部凭经验办事等基层权力运行短板日益凸显,影响村级事务有效开展,影响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提升。

  今年8月,为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远安县出台《远安县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实施方案》,列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事项共7类30项,内容涉及村财务管理、物资和服务采购、“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劳务人员任用、政务服务事项、印章管理等,每个权力事项均制定流程图,明确事项名称、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及运行过程。选定4个村开展试点先行,实现“小微权力”边界清、流程明,干部做事有依据、能规范,群众办事有流程、能监督,有力提升了基层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过去不知道监督委员会到底监督哪些事项,也不知道如何开展监督,村务监督积分管理办法出台以后,我们对应该监督的事项和履行的职责有了清晰的认识,一旦村纪检委员给我们派工作单,我们按照工作单上的要求开展监督就好。”花林寺镇木瓜铺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孙以军说。

  为了完善村级权力监督方式,远安县还出台了《远安县村务监督积分管理办法》,建立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社会力量参与的“1+1+N”联动监督体系,实行派单式履职,采取积分制管理,实现全程监控、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小微权力”运行中的问题,逐步提升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

  据介绍,前期通过试点先行、全面实施,“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已在农村领域取得较好成效。近期,远安将在15个社区中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权力运行,强化对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监督和遵规守纪监督,为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奠定坚实基础。(通讯员 许蓉、向琼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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