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在常态化做好规范登记、部门联审、动态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上,抓实三项措施持续加强和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扩大备案范围,降低管理风险。在原有备案对象的基础上,将大学生村官、扶贫村官、后备干部、网格员、辅警等,纳入各单位管理范围,在录入或调入15日内按照管理权限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实现了国家工作人员全员报备,补齐了非在编人员监管缺失短板,降低了管理风险。
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管理水平。针对各单位从事政工人事工作人员流动较快的现象,县委组织部定期组织培训班,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思想重视程度,充分认识从严规范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心,熟悉规范化登记要求和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加大抽查力度,压实各方责任。抽调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人员联合开展季度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大日常检查抽查力度,确保警钟常鸣。重点抽查离退休人员、非在编人员的证件登记管理情况,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及时堵塞漏洞。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查把关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讯员 程飞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