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近日,夷陵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职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对区管科级干部、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集中管理审批基础上,将全区科级以下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等其他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管理监督范围,管理监督对象进一步向纵深、基层延伸。
近年来,夷陵区紧扣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审查审批等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四个推进”,进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防控风险、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坚持打基础、利长远,精准对标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规范管理及强化防逃追逃体系建设等文件精神,相继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科级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职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健全和完善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全方位构建因私出国(境)管理长效机制。二是推进层级管理,实现全员覆盖。落实监察法新要求,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实现管理监督不留“死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别制定在职科级干部、退休科级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单位党委(党组)和相关部门责任。强化证件集中管理,区委管理干部证件仍由区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其他公职人员证件统一由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集中保管,并严格执行证件办理、领取、上交登记备案制度。三是推进部门联动,完善协同机制。强化联动审查,在单位党委(党组)初审把关的基础上,纪检、组织、法院、公安等部门再根据职能职责进行联合审查,从政治表现、违法违纪、失信违约等方面核查是否有不适宜出国(境)情形,构建多部门联动、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格局。四是推进专项行动,形成震慑态势。坚持每年集中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定期进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对各单位证件办理、出入登记台账和证件集中保管等情况检查,对存在不按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查、备案手续,不集中保管出国(境)证件、擅自出国(境)等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通报违规情况,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强大震慑。(通讯员 王涛 左颖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