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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自贸片区企业引进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有奖
发布时间:2018-01-24   来源:三峡日报

  为解决宜昌自贸片区(高新区)企业职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根据《关于推进宜昌自贸片区(高新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宜昌自贸片区(高新区)出台了企业引进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奖励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此次奖励补贴申报对象为引进应届高等、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区内企业。按每名学生1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申报条件为:在宜昌自贸片区(高新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在高新区税务部门办理纳税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含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引进的毕业生须为申报时限上一年度的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在我区企业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不含补缴)。

  据了解,企业每引进一名应届毕业生,只享受一次奖励补贴,不得重复申报;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项补贴每年申报一次,企业逾期未申报,视作自动放弃本次申报。企业申报2018年度奖励补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2017年7月以后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通讯员 陶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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