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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市委“九条意见” 秭归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7-11-02   来源:秭归县委组织部

  为更好贯彻落实市委《意见》,秭归县多举措促进全县各级干部提神醒脑,提能增效,干事创业。

  抓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养。县委紧紧围绕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需要,狠抓干部教育培训,今年在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红安干部学院、江苏盐城市委党校培训党政干部、企业家、村干部共500余人。围绕干部履职需求,实施通用能力培训累计达679人,先后选派209名干部到扶贫村担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选派6名干部到省厅挂职,8名年轻干部赴江苏盐城挂职锻炼,15名干部到县委综合部门跟班学习。建立年轻干部、后备干部、挂职干部跟踪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年轻干部“墩苗”工程,巩固“导师帮带制”,为全县229名基层青年干部配备128名领导干部“导师”,实行“一对一”帮带,努力营造良好的干部干事成长环境。

  抓正向激励,切实激活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坚决整治干部庸懒散拖等作风问题,建立以“日清、周报、月排、半年回头看、年终结硬账”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倒逼机制,每月对各地各单位上月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每半年召开全县半年经济工作督办会,年终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出台并实施秭归县党组织书记“修心”“谈心”,党员群众“连心”和乡镇干部“安心”活动。针对一些干部“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等问题,出台《秭归县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暂行办法》,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为担当的干部担当,对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奉献的干部做主。针对干部履责不到位,县委旗帜鲜明予以追责问责,今年有12个部门书面通报压实责任,诫勉谈话35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函询3名。(通讯员 谭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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