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1日下午,市委组织部召开机关干部大会,集中学习《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黄赤蓉出席会议并作解读。

黄赤蓉围绕“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主题,站在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的高度,立足宜昌市情,结合组织部门实际,从《实施办法》所处的法规体系、核心内容、操作特色、落实重点等四个方面,对《实施办法》进行了深入详细地解读。

黄赤蓉指出,组织部门作为党委重要工作部门,要带头学习贯彻好《实施办法》。要将《实施办法》问责情形作为负面清单与《巡视工作条例》正面清单对照学习,抓好规定动作落实。要强化工作痕迹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条理清楚、责任明确、有据可查。要切实履行好党委工作部门和部机关党委的问责主体责任。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省委《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若干重要文件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