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行职能,落实改革责任。积极配合做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职能划转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全区权责清单。履行好部门职责,在协调市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进驻自贸服务大厅的同时,将市人社局下放、未划转政务服务局的行政权责事项,细化分解落实到科室、个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放管服”工作顺利推进,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到位。
积极承接,做好放管结合。协调、配合区直各部门积极对接省、市职能部门,对于上级下放的应接事项,确保调整下放到位、监管到位,确保“接得住”、“接得实”。配合改革办编制完成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权力运行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推动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化实时动态管理。
依法行政,切实优化服务。从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从严、从细、从实规范组织人社系统行政职权运行。推进“阳光人社”建设,及时公布最新权责清单。进一步加强组织人社窗口人员作风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服务行为,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整体提升。
优化机构设置,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细化自贸片区机构设置。采取公开比选、挂职锻炼、直接选调等方式为高新区(自贸片区)选配急需紧缺干部。加快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宜昌自贸片区(高新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为自贸片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快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宜昌片区建设。(通讯员 周正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