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王家畈镇推行乡镇干部“岗位在村”工作法,实行重心下移,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岗位在村”工作法即建立以村为基本单位的工作落实机制,镇机关和镇直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到村工作,职责在村履行,工作在村考勤,考核在村评议,待遇在村挂钩,干部身份由“裁判员”向“运动员”转变,工作方式由“叫叫嘴”向“动动手”转变,奖金补贴由“两张皮”向“共同体”转变,促使乡镇干部去官气、接地气、增底气,与农民群众“面对面”服务,让干部强化驻村工作职责,让群众认识干部、了解干部、监督干部,知道“遇事找谁”。
为保证干部到村工作时间,该镇实行机关干部每日到村签到,由村级负责考勤记载,机关干部详细填写《驻村工作日志》。镇党委每月召开一次“岗位在村”工作法工作情况汇报会,全面掌握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解决群众困难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工作成效等,并把“岗位在村”工作列入干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通讯员 周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