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组织人事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灯下黑”现象突出。总书记所指的“灯下黑”是一个形象说法,主要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最有条件也最该做好,而实际上有些工作却没有做好,与机关所处的重要地位形成较大反差。比如,有的机关党员,对国家干部的身份看得很重,却淡忘了党员的政治身份;有的口口声声“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际上对党章党规和中央精神知之甚少;有的机关党组织长期不换届,常年不开展党的活动;有的党的活动流于形式,表面上看会也开了、文件也发了,却没有多少效果,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要管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指明了方向,也为解决“灯下黑”问题提供了抓手。中央和国家机关权力责任集中、执政骨干集中、党的组织体系严密、党员文化素质较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既是责任所系,也有便利条件。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突破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灯下黑”的土壤。
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首要的是唤醒机关干部的党员意识。机关党员干部,对政治素质有着特殊的更高要求,但许多同志因为大家都是党员反而忘了自己还是党员。要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加强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加强党章党规、党史国史学习,使机关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要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使机关党员干部恪守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多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坚决革除高高在上、为官不为、推诿拖拉等官僚主义弊病。
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重要载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要坚持,二要规范,三要加强。坚持,就是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持续、稳定、有节奏、周期性的同频共振,引起党员的共鸣。规范,就是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从内容、程序、方式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做到有遵循、好操作、能落实。加强,就是要赋予组织生活实质内容和思想内涵,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发挥组织生活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功能,坚决防止“政治学习无政治,党的学习没党味”等现象。
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要贴近实际、务求实效。时代在发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式也要与时俱进。要立足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把党内政治生活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到机关中心工作中,在服务中心中走近中心。要更加注重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和多元化需求,在服务党员中走进党员的心中。要充分运用全媒体多样化的传播形式,运用分众化互动式的方式,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把“有意义”的事做得“有意思”。
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要压实责任、以上率下。机关“灯下黑”问题表现在支部,症结和根源在于有些党组和党组书记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党组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都要认真反思本单位有没有“灯下黑”问题、“黑在哪些方面”“为什么黑”以及“怎么才能亮起来”,不能表态坚决但不见行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研究谋划党建工作,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协调解决党建工作难题,示范带动各级书记担起主责、抓实主业。要严格督责考责,全面开展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使各级书记真正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要通过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点亮支部、唤醒党员,使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成为聚拢在党中央灯塔周围的灿烂群灯,把党的理论政策之光放大传递到全党全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