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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三严禁”“五一律”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6-07-28   来源:三峡日报

  7月20日,兴山县纪委出台关于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三个严禁”、“五个一律”工作纪律,将监督执纪延伸到防汛救灾一线,确保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个严禁”即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严禁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贻误战机。“五个一律”即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一律不得离岗脱岗;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外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服从安排,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擅离职守;发生重大事项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按程序及时处置和报告,一律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对各级政府调拨或下拨的防汛救灾资金、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挤占。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防汛救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靠前指挥、科学调度、及时处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和汛期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防汛救灾中的违纪行为要坚持从严从快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确保安全度汛。(通讯员 张霜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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