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充分保障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近日,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印发了《宜昌高新区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对党建工作经费的来源、标准和用途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按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申报,并建立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长的机制。
《办法》规定了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用于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党建工作外出学习培训;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
《办法》强调,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党员教育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公开,确保规范支出、透明使用。党(工)委组织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员教育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对违规使用情况追究责任。《办法》的印发,标志着我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使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