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切实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鼓励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真正实现以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秭归县制定出台了《秭归县创优人才发展环境实施办法》。
该办法通过人才安居激励、人才荣誉激励、科技创新激励、柔性用才激励、人才开发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为人才政策的落地提供了可靠的依循。
在人才安居方面,秭归在提供人才公寓的基础上,给予与我县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端人才,在秭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最高50万元的安家费补贴,在我县新购置首套住房的,还享受全额的购房契税补贴。
在人才荣誉方面,秭归将定期颁发“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定期评选“优秀中青年专家”,支持“优秀中青年专家”组建研究团队,分类给予1-5万元的表彰激励和经费支持。
在科技创新方面,在定期开展科学技术奖励的基础上,加大科研领军人才作用发挥和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工作,个人创建的工作室或工作站被国家、省、市命名确认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在我县从事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创新团队,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和成果转化利用资金支持的,县财政按照本县企业实际获得支持额度的3%奖励项目团队所在企业。
在柔性用才方面,对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在我县成功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 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最高给予10万元配套扶持经费。
同时,为破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刚性约束与事业发展对人才硬性需求的矛盾,秭归成立人才开发中心,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秭归县通过不断整合人才优惠政策,持续创优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人才政策体系,以全局之力彰显了环境之优,为引才留才工作注入了强心剂,有力地助推了人才强县战略。(通讯员 苏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