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枝江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从抓基层、强基础的战略高度,把热情关心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对加强乡镇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保障和管理监督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
加强制度约束,促进履职尽责。针对部分乡镇干部存有“走读”现象,印发《关于禁止非城区工作乡镇干部“走读”的暂行规定》,要求乡镇干部除在枝江地域外开会、学习培训、出差或履行请假手续外,周一至周四晚间必须在乡镇住宿。严格履行干部日常考勤和夜间住宿督查制度,加强乡镇干部日常管理,结合实际开展“夜学、夜访、夜谈”等活动,了解民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乡镇与每名干部职工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使人人有奋斗目标,人人肩上有责任。
开展专项考察,选优配强班子。9月中下旬对各镇(街道)实施了“察担当促有为”专项考察,突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勤”、“绩”的考察,主要看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通过专项考察,进一步了解了各镇(街道)班子运行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专业、经验、性格等特点,选贤任能,注重年龄结构梯次配备、性别比例适当、气质相容互补,实现班子成员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备。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出台优惠政策,激发干事活力。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工资待遇政策向乡镇倾斜的意见,初步拟定《全市乡镇机关干部特殊岗位补助实施意见》,将于年底前组织实施。为鼓励乡镇干部扎根基层,在使用干部上,同等条件下有乡镇工作经验的干部优先提拔。加强乡镇干部教育培训,丰富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法律、经济、农村实用技术等多方面的培训,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能力。
规范考调行为,稳定基层队伍。制定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乡镇干部参加公开选拔考试(包括选调、公开招考、招聘等)工作,实行事前报告制度,需所在乡镇党委同意,一年不超过两次。严格控制借调行为,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需要短期借调,应征得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