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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委七届三次全体会议强调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发布时间:2022-09-23   来源:湖北日报

  9月16日,宜昌市委七届三次全体会议举行,审议通过《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意见》。副省长、宜昌市委书记王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会指出,省委赋予了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新使命,宜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应有贡献。

  全会强调,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宜昌要在四个方面争当全国典范,即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典范、城与山水和谐相融的典范、产业绿色发展的典范、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典范。建设分三步走:到2025年,宜昌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0年,取得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志性成果;到2035年,基本建成“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城相融”的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李墨、雷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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