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决定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2019年1月7日开幕
12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原定于2019年1月13日开幕的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调整到1月7日开幕,会议建议议程不变。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宜昌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4年)》议案及其说明、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夷陵区竹林坑矿区生态功能控制线议案及其说明,关于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规划纲要相关指标及内容调整方案议案的说明及其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其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及其说明,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及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及其说明;审议了关于调整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汪伟所作的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拟任人员作拟任职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议案、报告、决议决定和相关草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颁发了任命书。
刘学甫指出,要凝心聚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上来,更大力度提升改革开放水平、推动经济稳健增长、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确保调整后的“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如期实现;要凝心聚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宜昌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4年)》实施措施的落实,确保宜昌在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上走在全省前列;要凝心聚力助推民生改善,切实用好、管好社会保险基金;要凝心聚力抓紧筹备好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保会议如期顺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陈华、孔福生等出席会议。
副市长卢军、张凤岐,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肖敏、通讯员陈玉薇)
宜昌市政协召开六届二十五次主席会议 市政协六届三次全体会议调整为2019年1月6日至9日召开
12月28日,市政协召开六届二十五次主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协主席宋文豹主持。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审议了市政协六届十一次常委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和列席人员建议方案。会议还审议了关于调整市政协六届三次全体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根据市政协六届十次常委会议授权,会议协商决定:市政协六届三次全体会议调整为2019年1月6日至9日在城区召开。
市政协副主席徐炜、黄惠宁、望蓉、马宏彦、王仁俊、谭业明出席会议。(记者王莹、通讯员周绍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