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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27名市级主要领导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46件
发布时间:2017-08-31   来源:三峡日报

  8月29日,记者从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了解到,今年以来,市政协锐意推进提案工作创新,全面推行书记、市长等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两院”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实现市级领导对政协重要提案由“批办”向“领办”转变。目前,27名市级领导分别在各领域领办督办重点提案46件。

  据了解,市级主要领导领办督办的重点提案从市政协2017年立案的提案中遴选,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结合分管工作,主动领办督办重点提案。这些领办督办的重要提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问题;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对宏观决策和长远规划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利于推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在今年确定的市级主要领导领办督办的重点提案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国家级康养试验区建设、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河长制”改革、农村青年创业、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方面,均是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问题。

  其中,市委书记周霁带头领办政协《综合治理水污染 促进长江大保护》提案,13个县市区党委、政府“一把手”均领办了政协重点提案,深入推动了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先后联合出台了《市级领导领办政协提案工作制度》《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督办提案工作制度》《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暂行办法》等规范提案办理协商的新制度,将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据此,不少领办督办单位建立了督办重点提案的新方式,有的探索依托报纸、电视、新媒体等新闻平台,与舆论监督方联合开展重点提案办理督办;有的推行预约提案、会后立案、重点追案、会审评案“四步法”;有的实行提案办理“第三方评价”机制,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组成第三方评价小组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促进提案办理成效达到“真满意”。(记者 王莹  通讯员  王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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