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获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试行)的通知》要求,省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全省13个涉湖市2016年度湖泊保护行政首长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经考核认定,宜昌得分82.1分,名列全省第一。
据悉,2016年,宜昌市扎实开展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全年无一例填湖、占湖、围湖等侵害湖泊的行为发生,湖泊水质稳中有升,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实现了湖泊数量不减少、水面不衰减、水质不恶化的目标。(记者 李鹏飞、通讯员 苏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