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五”期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制,目前已基本实现市县乡三级河长全覆盖。这一消息是记者昨日从市水利水电局获悉的。
我市从2015年着手河长制前期准备,2016年全面实行河长制。市委将河长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进行谋划。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实行市、县、乡三级河长制。通过印发《宜昌市河长制管理河流及湖泊名录》,将所有河流和湖泊纳入河长制管理,逐一甄别水系和行政区划关系,将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作为河长制管理和考核的依据。
目前,河长制已覆盖河流336条、湖泊11个。(记者 李鹏飞,通讯员 杨森茂、彭定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