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宜昌要闻
  • 党建动态
  • 干部工作
  • 人才工作
  • 基层党建
  • 干部教育
  • 干部监督
  • 远程教育
  • 自身建设
  • 重要言论
  • 政策法规
  • 工作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宜昌要闻 > 正文
我市大幅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12万贫困群众提前三年脱贫
发布时间:2016-10-08   来源:湖北政府门户网

  10月1日起,远安县农民高远顺一家三口可享受人均每年4800元的低保。我市实施农村贫困人口提标“兜底”政策,12万多农村低保人员和五保对象,提前三年实现政府兜底保障性脱贫。

  我市组织专班进行扶贫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为确保在全省率先实现整体脱贫目标,“三步并作两步走、率先实现兜底脱贫”。9月下旬,我市决定,对全市农村低保标准进行整体提标,将兴山、秭归、长阳、五峰4个山区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他县市区整体提高到4800元/人/年。全市平均农村低保标准从3500元/人/年提高到4500元/人/年以上,12万多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提前脱贫。

  据介绍,宜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44.3万。其中,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占26%以上。(通讯员 唐宜贵、陈卫卫、夏瀛)

  • 分享至:
  • 版权所有: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政府网站群运维服务中心 提供技术支持
  • 主管单位: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投稿邮箱:ycsxdj@163.com
  • 鄂ICP备160196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