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5日,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宜昌分赛区赛颁奖典礼在城区举行。宜昌微特电子设备公司以其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获得企业组一等奖。
微特电子是宜昌高新区孵化成功的企业,同时又以行业领先优势,打造宜昌传感物联孵化器,聚集60多家小微企业“共同孵化”。
传感物联孵化器只是宜昌26家孵化器中的一个。作为中小企业成长的“摇篮”,创新型孵化器聚集众多要素、服务优良、形态多样、成本低廉,激活了全市创新创业的“一池春水”,让城市充满朝气与活力。
搭建平台助梦飞翔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不仅要有蓝图,更要有平台。
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推进各级各类创业创新平台差异
化发展,积极支持各地
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从2013年起,市财政对新获得国家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省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从2014年起,市财政对当年新增建成投入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给予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贴。大力推进新材料、生物、电子信息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奖励资助。
依托三峡云计算中心等孵化器和服务外包产业园,打造区域性“互联网+”创业中心;依托清华科技园等孵化器,打造区域性电子商务及创意产业中心;依托715创意产业园,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创意产业;依托传感物联等孵化器,打造工业智能创业中心。
记者从市科技局高新科了解到,2014年以来,宜昌科技企业孵化器由6家增至26家,办公占地面积由10多万平方米增至60多万平方米,在孵企业由200多家增至600余家。
创新工场“筑巢引凤”
在宜昌高新区长机路,坐落着占地20多亩的宜昌传感物联孵化器。
宜昌传感物联孵化器的创建者微特电子,在成立初仅有一间20平方米的办公室,经过10多年的孵化成长,年收入已达4000万元。
作为宜昌“双创”主阵地,宜昌高新区不仅对在孵企业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解决在孵企业的融资困境,除此之外还有真金白银的奖励。今年,宜昌高新区在科技创新工作大会上,对辖区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企业、项目予以奖励,奖金总额超过950万元,再创历年之最。
宜昌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机遇,吸引了一批高校院所、创投机构、大企业、行业协会等多元化主体,
利用各种资源,立足宜昌高新区、县市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自建或者联合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
据介绍,到2016年底,宜昌高新区、宜昌新区、各县市区、全市普通本科高校、高职学院、市职教园将至少建设1个以上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平台,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和社区建立创业驿站,打造一批特色创业创新街区。
标杆载体全新服务
清华科技园宜昌分园是宜昌首家国家级孵化器,重点孵化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文化创意三大产业,为入孵企业提供孵化场地、金融风投、技术咨询、产品推介、人才服务、政策申报等服务。本土企业入驻清华科技园宜昌分园不仅能获得园区在房价、房租上的优惠,符合政府政策条件的还能享受高新区税收、奖励、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持。
在清华科技园,“85后”李春娥白手起家,创办爵妙电子商务公司,让宜昌的农副特产品长在深山不愁“嫁”,翻着跟头涨身价,并创造出“每秒成交5单生意”的新纪录;
在南苑科技创业园,创业青年颜怀略从中央空调维保“跨界”到消防设备行业,创立了慧中电子,年销售收入由最初的68万元增长至2014年的1850万元。他的智能消防梦,正在这个“温暖”的孵化器里一步步实现。
6月30日,宜昌求索·众创中心正式落成并对外招商。求索·众创中心是我市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标杆创业孵化载体,中心可容纳200家中小微企业在此创新创业,众多国内外优秀的创客团队将充分到享受“孵化器”优惠政策,以“零地价、零租金”的租赁方式入驻中心,凝聚智慧、追逐梦想。 此外,求索·众创中心也将集中展示我市“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果,通过云服务、大数据,市民可以体验到社会治理、城市运营、惠民服务、政务效能等多个平台所带来的便捷生活。(记者 金贵满、卞健鑫)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意见》(摘要)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孵化器数量达到20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3家、省级孵化器10家,孵化场地总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过2000家,毕业企业达到300家以上。
政策措施
鼓励和支持多元化主体投资建设孵化器,为创新创业提供要素聚集、服务优良、形态多样、成本低廉的科技孵化场所。对当年建成投入运营的孵化器进行一次性补助,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进行奖励。
对孵化器建设用地指标可优先安排,对孵化器运营管理主体,按其所缴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地方实际分享部分给予奖励。
支持孵化器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在孵期间或者经孵化毕业1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对相应孵化器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鼓励孵化器自建或合作共建专业和特色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对实际投入仪器设备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的孵化器,按其投入资金给予补贴。
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民间资本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参与孵化器建设;对风险投资机构和孵化种子资金,按其对在孵企业年度实际投资额给予风险补贴。
鼓励担保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贷款,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新纳入国家、省级支持的孵化器项目,给予配套补助。
加强孵化器管理队伍建设。不定期对孵化器管理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所需资金由市级专项资金列支。
鼓励利用现有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资源用于孵化器建设,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经批准后可在土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临时改变房屋用途。
鼓励建设有特色的专业孵化器,引导孵化器差异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