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宜昌要闻
  • 党建动态
  • 干部工作
  • 人才工作
  • 基层党建
  • 干部教育
  • 干部监督
  • 远程教育
  • 自身建设
  • 重要言论
  • 政策法规
  • 工作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宜昌要闻 >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非遗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11   来源:三峡日报

  8月9日到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有旺率执法检查组来宜检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建一会见检查组一行。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及非遗展厅、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开展实地检查。听取了市政府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关于《非遗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文新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民宗局、市旅游局相关部门工作汇报。

  杨有旺指出,宜昌贯彻实施《非遗条例》成效显著,特点突出,亮点纷呈,为全省《非遗条例》的贯彻实施起到引领带头作用。宜昌要站在提高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遗保护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副市长王应华陪同检查。 (记者 田东明、通讯员 屈琴)

  • 分享至:
  • 版权所有: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政府网站群运维服务中心 提供技术支持
  • 主管单位: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投稿邮箱:ycsxdj@163.com
  • 鄂ICP备160196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