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紧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早动员、早准备、早部署,把卫生防疫工作作为救灾减灾的一项重点工作,完善灾后卫生防疫联防联控机制,按照全省洪涝灾害Ⅱ级卫生应急响应要求,落实消杀灭药品、消杀器械、防护用品、快速检测设备与诊断试剂、预防用药等卫生防疫应急物资储备。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洪涝灾害重点地区和临时安置点等重点场所的环境、饮用水、食品卫生、病媒生物、血吸虫病风险监测,做好重点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和食源性疾病的预测预警。组织做好灾区和灾民安置点公共卫生工作,及时清理、转运和处理安置点排泄物、废弃物。及时对受污染水源、动物尸体、厕所等病媒孽生地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各地要成立防汛应急医疗队,加强定点和巡回医疗,做到“三个保障到位”(即洪水到哪里,医疗保障到哪里;灾民到哪里,医疗保障到哪里;救援队伍到哪里,医疗保障到哪里)。各级医疗机构要启动绿色通道,重点做好灾民、救援人员和受困人员的紧急医学救援。
各地要广泛动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理灾后病媒生物孽生地,科学开展环境消杀工作。受灾地区要及时清除居住地及周边的各类垃圾、污水、人畜粪便及卫生死角。同时,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记者 李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