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从宜昌市委编办传来消息,宜昌市市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全面对外公布。今后,各部门不得再擅自调整本部门权力事项,市级行政权力一律在本次公布清单基础上,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实施动态调整。
据市委编办提供的信息,宜昌市市级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历时半年,数易其稿,经过了市政府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清单共保留52个市直部门及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2874项,明确责任事项近2万项,并逐项制订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去年8月,省里选取宜昌市作为推行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试点市,要求先行先试,率先编制市级权责清单,为全省各市州编制权责清单打好基础、提供范本。(通讯员付景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