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9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按照国务院部署,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其中,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宜昌市四大行业5万余户纳税人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据不完全数据初步估算,宜昌市改革试点后将整体减税31.2亿元,其中,新纳入营改增纳税人减税12.4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新增抵扣减税18.72亿元,减税额占税源转移规模比重达52%。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营改增”将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从制度上缓解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将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减轻企业税负,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通讯员杨凯、朱时杰,记者裴姝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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