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宜昌要闻
  • 党建动态
  • 干部工作
  • 人才工作
  • 基层党建
  • 干部教育
  • 干部监督
  • 远程教育
  • 自身建设
  • 重要言论
  • 政策法规
  • 工作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宜昌要闻 > 正文
市纪委监察局通报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公开通报
发布时间:2016-02-03   来源:三峡日报

  近期,宜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这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2013年8月至12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县委宣传部以节假日慰问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24070元,违规补发2014年1月至6月电话费3450元,直至2015年9月16日才予以清退。2015年12月28日,分管机关财务副部长、县文联主席邓俊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春节期间,湖北宜昌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林瑞平安排集团办公室人员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购买16500元购物卡用于送礼。2015年8月31日,林瑞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月4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乡巴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向贤玉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人情礼金共计23600元。2016年1月12日,向贤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底至2014年7月,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违规向农民收取补办医疗卡费用10元/张。2015年12月,该市原市新农合办主任、现任市中医院工会主席、党总支委员付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市新农合办副主任、现市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董传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新农合办工作人员李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持之以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紧紧盯住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记者孙晓陵、通讯员毛红光)

  • 分享至:
  • 版权所有: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政府网站群运维服务中心 提供技术支持
  • 主管单位: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投稿邮箱:ycsxdj@163.com
  • 鄂ICP备160196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