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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生效 宜昌市开出首份原产地证
发布时间:2015-12-24   来源:三峡日报

  12月21日,宜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开出首张中韩自贸区原产地证。

  《中韩自贸协定》于12月20日正式生效,长阳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成为第一个从中受益的外贸企业。该公司长期从事对韩水产品贸易,此次出口产品为活鲫鱼,货值2.4万美元。该产品出口韩国的税率为10%,并将在20年内逐步降低,实现零关税。

  据介绍,辖区企业以往出口韩国主要依据《亚太贸易协定》,该协定仅涵盖千余种产品。《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可涵盖万余种产品。

  2015年度,市检验检疫局签发输往韩国的亚太原产地证195份,货值1500万美元;《中韩自贸协定》实施后,宜昌辖区内中韩自贸区原产地证签证量预计将增长150%左右,呈现显着拉动效应。

  原产地证是出口国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主要作为进口国征税的依据和允许进口的文件之一。(通讯员雷利华、记者高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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