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2.5万余中小学教师将告别“铁饭碗”。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起,我省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以5年为一个周期,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指对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的资格进行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经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定期注册的教师,包括我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依法举办的上述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教师。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凡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初次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时,应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经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
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聘用期达一年及以上的,须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定期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师德表现证明、培训证明、年度考核证明等。
我省规定,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包括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在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记者 曹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