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日,宜昌市物价局发布通知,10月1日起,宜昌市将取消和暂停征收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可减轻企业负担约4亿元。
《通知》要求,取消船舶过闸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暂停征收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等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暂停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5项政府性基金。《通知》还要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政府公众网和有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此外,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发布的目录清单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通讯员 黎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