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获悉,宜昌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了由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成果的评阅。
本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的范围和条件主要有:一是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论著须有书号且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论文须有刊号且以发表时间为准)的符合《评奖办法》第二条、第七条规定的社科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市外作者研究宜昌重大现实问题的成果在本评奖年度范围内的,可申报参评。二是申报成果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导向正确。三是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四是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即同一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可以作为一项成果整体申报。五是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及其中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六是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公文、统计资料汇编、大事记、年鉴,以及转抄整理、著作权有争议、作者不明确、属于国家机密的成果,均不列入参评范围。七是已获得相当于市级及以上级别社科综合奖的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八是凡承担本届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领导、专家,不能有署名的成果参加本届评奖。九是党政系列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据了解,此次社科成果评审工作将严格按资格审查、初评复评、终审评定的程序进行。
申报途径:市属社会科学类社团、研究机构的作者向所在社团、研究机构报送;各县市区的作者向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报送;高校、党校和科研单位的作者向所在单位科研处报送;市直单位的作者向所在单位报送;然后,上述接受报送的单位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集中申报。其他作者直接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申报要求:凡申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其名称和作者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标题和署名为准。每个作者(含个人作者和集体作者)最多申报2项研究成果(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集体作者最多取前5名。
申报方式: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宜昌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宜昌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上报纸质版3份,同时将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252742962@qq.com。著作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封面及目录、前言复印3份;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3份。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必须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以上申报表、汇总表、申报成果(指复印件)、证明材料装订3套。
本届等级奖按70项奖项设置。其中一等奖6项(著作1项,论文5项);二等奖18项(著作3项,论文15项);三等奖46项(著作6项,论文40项)。根据需要,可设特别奖、优秀奖。同时,授予积极参与单位组织奖。
本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宜昌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宜昌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可从QQ群:283469187或宜昌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